垃圾焚烧厂频超标,新标成摆设

自2016年1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下称新标准)开始全面实施,继2015年12月对浙江、山东两省26座垃圾焚烧厂12月1日到22日的自行监测数据排查,达新标准情况极不乐观 。环保组织芜湖生态中心、自然之友又集中对全国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平台垃圾焚烧厂达新标情况进行排查,此次排查18个省76个垃圾焚烧厂自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3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结果如下:

仅约1/3垃圾焚烧厂进行自行监测

全国目前共有约200座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015年9月对全国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仅有约1/3垃圾焚烧企业列入自行监测平台,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均未将垃圾焚烧厂列入该省/市企业自行监测平台进行公示。

约半数企业数据严重缺失,且公布形式不合规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应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二)自行监测方案;(三)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四)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五)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并在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至少保存一年。”然而,实际排查中发现,自行监测平台出现严重缺少数据、监测项目,形式复杂难以查看,且数据等信息公布不及时。

 

数据排查发现,有32个厂出现严重的数据缺失,其中18个厂更是完全无数据。其中,山西、海南、吉林、湖北、重庆五地的焚烧企业完全无数据,相比,浙江的垃圾焚烧厂自行监测数据较完整,数量也最多。

此外,广东省线监测公布情况除同样出现大量无数据情况外,其在线监测数据公布的形式和频率问题重重。广东省大部分企业采用每周一次EXCLE数据表上传形式,不能做到企业与监测平台联网实时公布,不能达到包含每日的监测数据、公众无法实时查看排放情况。且EXCLE数据表上传方式给予企业极大的数据更改空间,无法保证其数据的真实性。

 

新标成假标,鲜有企业更新标准

 

在核查的18省份76个垃圾焚烧厂中,即使到了2016年1月3日,也仅有少数垃圾焚烧厂在线监测平台标准一栏中,采用新标准,这导致即使企业排放超标,公众和系统在查看时,都无法辨别超标。如山东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排放数据多次超标,但由于其未将新标准更新至监测平台,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时,环保部门称排放不超标。

超标情况严重,烟尘最高超标频率达98.6%

76个企业中,2015年12月27日-2016年1月3日期间共29座焚烧厂超出新标准,占比38.2%;1月1-3日24座焚烧厂无数据,有15座厂超标,占比19.7%,仅37座厂在1月1-3日期间能达标排放,占比47.4%。

超标严重且呈持续超标状态的焚烧企业为: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苍南县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瑞安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淮北宇能热电责任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在1月1日-3日的72小时内,均达到几十次的超标记录。

调查发现,在线监测项目中,烟尘超标频率最高,最高达98.6%;淮北宇能热电责任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分别在72个小时出现71小时、65小时、63小时、61小时超标。

SO2超标率第二,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72个小时出现66小时、56小时和47小时的超标。

NOx超标率最低,但同样有苍南县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在72小时出现69小时超标。

监测数据存疑

在对垃圾焚烧厂自行监测数据排查中也发现疑似数据造假的现象:温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份起至今超过半年时间,其SO2监测数据持续保持在0.5mg/m3,仅极少数情况有数字变动;温州市瓯海伟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份大量出现NOx排放为0;瑞安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也出现大量数据为0的情况。

 

而广东省的垃圾焚烧厂以周上传数据表的方式在线公布,其NOx及SO2排放物也极低。上述提及的数值在焚烧企业SO2排放普遍维持在50mg/m3左右,NOx维持在100-200mg/m3的数据中格外醒目,其出现原因也令人生疑。

环保部门缺乏对企业的监管,并称垃圾焚烧厂不产生SO2

在企业自行监测平台存在大量超标、无数据及标准未更改情况下,各地环保部门并未及时发现超标、督促更改标准、监督企业排放,明显有失职行为。此外,芜湖生态中心于1月5日向浙江温州市环保局举报其所在地几个垃圾焚烧企业有超标行为时,均回应在检修中,咨询为何出现大量SO2检测数据为0,称因垃圾焚烧厂不产生SO2。其回应未能满足公众对企业超标及数据异常的疑问,且极不负责,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自身对垃圾焚烧厂及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的监管能力。

新标准已到全面实施期,而其执行却未真正开始。从上述对全国垃圾焚烧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的分析发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标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与企业自身和环保部门不作为有很大关系。

鉴于此,全国多家环保组织呼吁:

一、国家环保部应彻查全国垃圾焚烧厂不达标行为,对各地环保部门不作为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并责令地方环保部门立即彻查和整改;

二、各省市环保部门须核查每个生活垃圾焚烧厂新标准执行情况,对于不更新标准、不达标企业给予处罚、责令其整顿,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新标准要求,并将信息对外公开;

三、各省市环保部门须加强监督垃圾焚烧企业自行监测平台更新情况,监测平台的设置需保证实时联网更新,严防数据造假和长期无数据情况;

四、强制全国所有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必须通过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对于至今还未通过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公布信息的企业,在2016年年度完成在线平台的公布。

 

芜湖生态中心

自然之友

零废弃联盟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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